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宁应急罚字[2021]第200002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宁波芬畅凝科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为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宁海县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2-20 |
决定机关 | 宁海县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