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榕晋市监执罚字〔2021〕1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当事人在福州北桂湖收费站出站口位置发布带有“源溪里山 总价99万 福州市别墅销冠”内容的广告展牌。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商品房用途为住宅,未标明用途为别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属于虚假广告。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32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09 |
决定机关 |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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