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能够进行人脸识别的机房监控装置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022109131.7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3245377U 公开(公告)日 2021-05-21
申请公布号 CN213245377U 申请公布日 2021-05-21
分类号 F16M11/08;F16M11/10;F16M11/12;F16M11/18;F16M11/22;B08B1/04;H04N5/225 分类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发明人 吴琴 申请(专利权)人 舟山市鸿恒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宁波市鄞州盛飞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王银炯
地址 316200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衢山镇六条溪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能够进行人脸识别的机房监控装置,包括安装架、挡板和复位弹簧,所述安装架的内部设置有转动电机,且转动电机的上端面连接有主动齿轮杆,并且主动齿轮杆的上端连接有转动座,所述位移杆的外表面连接有翻板,且翻板与位移杆之间连接有支撑弹簧,所述安装架的上表面连接有挡板,且挡板与安装架之间连接有复位弹簧。该能够进行人脸识别的机房监控装置,设置有转动电机,转动电机通过主动齿轮杆带动转动座转动,转动座带动人脸识别摄像头主体转动,使得人脸识别摄像头主体可以对更大范围的机房内的区域进行监控,减少了人脸识别摄像头主体的使用,降低了监控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