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防区环罚字﹝2019﹞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夜间施工噪声污染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依据行政处罚法自由裁量权,处以人民币20000元整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1-28 |
决定机关 | 防城区环境保护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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