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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兴市监工罚(2019)18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0.0414元;2、罚款137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1
    决定机关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安学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