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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川市监自罚字【2019】00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8
    决定机关 高新分局汇东工商所
    法定代表人 唐光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