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浔银罚字〔2019〕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在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对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涉农贷款及大中小企业贷款数据调查过程中发现,2018年12月31日该行涉农贷款和大中小企业划型存在违规报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二十万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27 |
决定机关 | 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 |
法定代表人 | 叶志刚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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