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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增)食监罚字[2019]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4包三和味园香米饼、4包旺旺仙贝和7包无穷爱辣小翅;2、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5
    决定机关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