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警情文本的标准案发时间提取方法及系统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011195667.3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2541075A 公开(公告)日 2021-03-23
申请公布号 CN112541075A 申请公布日 2021-03-23
分类号 G06Q50/26(2012.01)I;G06F16/35(2019.01)I;G06F40/284(2020.01)I;G06F40/295(2020.01)I 分类 计算;推算;计数;
发明人 叶恺翔;吕晓宝;王坚;胡祥月;宋剑锋;王元兵;王海荣 申请(专利权)人 中科曙光南京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南京泰普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窦贤宇
地址 211102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519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警情文本的标准案发时间提取方法及系统,属于公安警情文本提取技术领域。包括以下步骤:将警情文本中的时间要素以命名实体识别的方式按顺序依次进行提取;将警情文本切分成多个文本分句,并构建文本分句与时间要素的键值对;建立并训练案发时间识别模型,通过案发时间识别模型对文本分句中的表述内容进行识别以确定案发时间;将确定的案发时间进行标准化处理;对标准化处理后的案发时间进行合并处理,并进一步对合并后的案发时间进行标记。本发明在命名实体识别时间要素的基础上增加案发时间识别模型,准确识别并提取案发时间信息,为民警快速准确分析警情、核查警情提供业务便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