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中植构树产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231MA****L10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辽0293民初1731号
    案号 (2022)辽0293执7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2-01-24
    发布日期 2022-06-2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1)辽0293民初1731号 原告:潘阳阳,女,1993年10月14日出生,蒙古族,住大连普兰店区颐莲家园5号2单元503,公民身份号码:1326241993****8082。 被告:大连中植构树产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甘井子区黄浦路541号12层12707-160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31MA0TQ5L103。 法定代表人:熊伟,男,1969年2月14日出生,汉族,该公司总经理,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景园14号。 原告潘阳阳与被告大连中植构树产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工资、2018年度奖金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86,740.3元。2.被告支付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事实与理由:原告于2018年9月1日起在被告处工作,从事杂交构树组织培养工作。2020年9月1日被告承诺欠付拖欠工资、2018年度奖金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86,740.3元。被告至今未支付,故诉至贵院。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大连中植构树产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潘阳阳拖欠工资、2018年度奖金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86,740.3元; 二、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高琳琳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法 官 助 理 孙艺 书 记 员 胡婉莹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