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鄞自然资规罚(2019)2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宁波长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24平方米土地;2、对在非法占用的324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上新建的道路和其他设施,依法予以没收;3、并处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玖仟柒佰贰拾元整(972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06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