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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丰自然资决字[2020]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办理用地手续擅自于2019年5月20日在丰良镇兵营村桃子凹非法占地建员工宿舍楼。占用土地面积1826平方米,地类:耕地1262平方米,林地564平方米。占用的土地全部不符合丰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址:东至护坡;南至道路;西至护坡;北至护坡。以上事实有《现场勘测笔录》和《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行政处罚内容 一、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二、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处以4914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3
    决定机关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