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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玉市监{2018}A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对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3-23
    决定机关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任建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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