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喀工商工商处字〔2019〕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9年3月19日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喀左领图幼儿园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在该单位厨房的货架上有:1、由呼伦贝尔哈达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已开口的鹤王加锌奶粉小半袋,生产日期:2017年11月10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350克,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515072500123,至检查发现时止已超过保质期4个月零12天;2、由天津市利民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利民蒜蓉辣酱半袋,生产日期:2017年6月20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450克,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12011600584,至检查发现时止已超过保质期3个月零2天。以上食品货值金额25元。以上食品是当事人买来做菜用的,记不清采购的日期了,无采购记录、使用记录,无法计算违法所得。以上事实当事人均予以确认。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0.5万元。二、违法程度:一般违法经营行为。三、是否宽大处理:是。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09
    决定机关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海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