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四自然资西执罚[2019]2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占地 |
行政处罚内容 | 我局于2019年5月24日予以立案,经调查取证,该公司于2017年8月未经批准占用铁西区平西乡条子河村集体土地建设回迁楼,面积2888.12平方米,地类为集体建设用地、一般耕地,符合四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违法占地。经行政处罚听证告知程序,本案现已查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11 |
决定机关 |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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