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四市监行处字【2021】5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 12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投诉,2021年4月15日,我队执法人员对四平大众置业有限公司大禹奥城小区正在使用的电能表进行检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1
    决定机关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