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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苍南县水产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文树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176760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温苍商初字第01615号
    案号 (2015)温苍执民字第0140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苍南法院
    执行法院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5-29
    发布日期 2015-09-2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颜益勤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苍南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其利息(自2014年3月1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月利率20.31‰计算);二、苍南县水产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苍南县水产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颜益勤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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