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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相开安监管行罚﹝2019﹞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 苏州亿光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且未向从业人员通报、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4
    决定机关 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