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综云处字〔2021〕020027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 |
行政处罚内容 |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19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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