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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综云处字〔2021〕02000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处罚内容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9
    决定机关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