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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应急罚〔2020〕S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四川同凯物流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车辆川Y18860在2019年11月14日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24
    决定机关 平昌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