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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高(消)行罚决字〔2020〕00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湖南麓谷信息港开发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配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2
    决定机关 长沙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