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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宽市监行处字〔2020〕1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标示生产单位为重庆浩雅食品有限公司的涉案牛黄喉5袋、标示生产单位为四川川味源之雪峰食品有限公司的涉案牛黄喉3袋、涉案产品标签1卷、涉案产品封口机1台;2、对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违法行为,罚款50000.00元;3、对当事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罚款400.00元;以上罚款合计504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6
    决定机关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