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本县市监械罚决字[2017]第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中违法行为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1、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0-26 |
决定机关 |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鲁华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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