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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鲁东)质监罚字[2017]B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工业甲醛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2、处罚款陆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29
    决定机关 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