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金市监案处字〔2016〕第2802016300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器械案件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23
    决定机关 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章建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