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大市水罚字〔2020〕0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1)停止违法行为;(2)限十五日内拆除取水设施并封填地下井;(3)处贰万伍仟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15 |
决定机关 | 大理市水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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