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国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510503MA****650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0504民初283号
    案号 (2021)川0504执179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9-06
    发布日期 2021-09-2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四川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四川国泓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泸州市宏顺广告有限公司支付报酬26000元及违约金52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0元,由被告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