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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皖滁全交罚﹝2021﹞11001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客运、货运车辆的
    行政处罚内容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3
    决定机关 全椒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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