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正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10079****834K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04民初7219号 |
案号 | (2021)皖0104执14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李义生尚欠借款本金1909500元,利息自2019年7月17日按年利率9%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此款于2020年9月6日前付清;二、安徽正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三、施诚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3四、本案一次性了结,双方就本案争议言明再无其他纠纷。本案案件诉讼费23275元,减半收取11637.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6637.5元,由李义生、安徽正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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