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诸公(次)行罚决字[2019]532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诸暨市佰事吉祥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自招保安员备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现公安机关依法查明:2019年5月14日9时许诸暨市公安局次坞派出所民警到诸暨市佰事吉祥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自招保安员两名,但该公司未将自招保安员的情况向公安机关备案。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诸暨市佰事吉祥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4
    决定机关 诸暨市公安局次坞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