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宜)食药监药罚[2018]2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香砂养胃片“10盒、”氯雷他定分散片“5盒、“人身归脾丸”13盒;2.处罚款1044.6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2-16 |
决定机关 | 宜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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