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锡锡)文综罚字〔2020〕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2
    决定机关 无锡市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