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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蕉工商蕉城处字(2014)第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商标侵权、违反商标法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二、罚款20000元。三、没收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赖茅系列白酒共18瓶,分别为:赖茅50经典6瓶,规格500ml/瓶;赖茅60经典2瓶,规格为500ml/瓶;赖茅30窖藏10瓶,规格500ml/瓶。
    处罚决定日期 2014-10-23
    决定机关 蕉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郭玉英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