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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潭烟处[2019]第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拟作出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总额1199.39元的7%的行政处罚,即罚款金额83.9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27
    决定机关 临潭县烟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