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临潭烟处[2019]第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拟作出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总额1199.39元的7%的行政处罚,即罚款金额83.96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2-27 |
决定机关 | 临潭县烟草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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