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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赣银监罚决字〔2018〕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未执行受托支付,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14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江西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张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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