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京邦汽车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18156****266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181民初1567号 |
案号 | (2021)苏1181执223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日期 | 2021-08-0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京邦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范俊伟贷款本金32500元、违约金5000元,共计375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69元,由被告承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4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