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税一稽罚[2020]50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漫山文创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法事实:你公司承办演唱会,聘用庄广军负责零星杂事,经其收受第三方诸暨市瑞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发票代码033001800104,号码:40029546,开票日期2018.12.24,金额94174.76元,税额2825.24元,价税合计97000元),成本97000元于2018年已列支。2018年偷税比率7.4%。企业所得税已于立案后缴纳。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处追缴的企业所得税9700元70%的罚款,计679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20 |
决定机关 | 绍兴市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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