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津南规资(矿产)罚﹝202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地热超采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天津清新供热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12 |
决定机关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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