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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普处字(2018)第0720180000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产品标识没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3-21
    决定机关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经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