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辰溪县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3122356****561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1223民初1028号 |
案号 | (2019)湘1223执7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辰溪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辰溪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5-13 |
发布日期 | 2019-08-27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湖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由被告辰溪县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董维珍交付金润商业广场第2幢1层134号和173号房屋; 二、由被告辰溪县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董维珍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违约金以原告董维珍已交购房款1 117 798元为基数,自2015年6月1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二进行计算,至房屋交付之日止); 三、由被告辰溪县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退还原告董维珍超出合同约定多支付的房屋权证代办费9 38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 415元,由被告辰溪县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