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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通(消)行罚决字〔2020〕100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该单位动火区域未配置灭火器材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肆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1
    决定机关 通州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