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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 [2019] 第020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8年12月10日,北京中联天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的两园之间棚改安置房(一亩园项目)一标段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1人死亡,该起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过询问当事人和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北京中联天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核查,查明:1.北京中联天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没有考核标准的内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认定该行为属于未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2.公司未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符合《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认定该行为属于未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3.作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的施工企业,公司与安全生产管理有关的工作职能由兼备安全、质量、进度管理职能的工程部负责,未设置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三条的规定,认定该行为属于未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行为,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4.作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的施工企业,公司仅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朱高见,身份证号410503198605295016),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八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认定该行为属于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北京中联天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29
    决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