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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 [2019] 第0200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于2019年1月9日对位于朝阳区的北京地铁1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6合同段进行了检查,发现由北京中联天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地铁1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6合同段盾构始发井、区间风井、暗挖区间防水工程,太阳宫站-望京西站区间2号盾构井西侧墙已铺设完成SBS防水卷材并浇筑完成侧墙混凝土,在里程ZK32+896.022-ZK32+898.022处,结构顶板与西侧侧墙水平交接部位有2m长范围,顶板向上一侧的外露阳角防水加强层宽度实测为80mm。该部位设计图纸(图纸编号:BJM17-SS-516-01-06-02-FS-011)要求:防水加强层在侧墙与顶板交接的阳角两侧长度均为250mm,即该部位顶板向上一侧外露防水加强层宽度应为250mm。北京中联天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北京中联天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以上问题予以承认,并认为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是现场技术作业人员质量意识不足,认为可以后续接长处理,此处未严格按照图纸施工。问题发生后,北京中联天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经施工总包、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确认,上述问题未造成质量事故。对上述问题,北京中联天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侯贤亮,无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上述问题涉及的工程合同价款为146816元。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你单位责令改正,处合同价款(146816元)百分之二点五的处罚,即罚款数额为3670.4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20
    决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