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二氢咪唑[1,2-a]嘧啶并[5,4-e]嘧啶-5(6H)-酮类化合物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780068490.0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9906227A 公开(公告)日 2019-06-18
申请公布号 CN109906227A 申请公布日 2019-06-18
分类号 C07D487/14(2006.01)I; C07D471/14(2006.01)I; A61K31/519(2006.01)I; A61P35/00(2006.01)I; A61P35/02(2006.01)I 分类 有机化学〔2〕;
发明人 蔡遂雄; 田野 申请(专利权)人 上海瑛派药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上海瑛派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 201210 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祥科路111号3号楼603室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提供8,9‑二氢咪唑[1,2‑a]嘧啶并[5,4‑e]嘧啶‑5(6H)‑酮类化合物。具体而言,本发明提供式(I)的化合物,或其可药用盐或前药:式(I)中A和R1‑R7为本文所定义。式(I)的化合物是Wee1激酶抑制剂。因此,本发明的化合物可用于治疗由Weel活性异常而导致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