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二取代吡唑化合物作为激酶抑制剂及其应用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010155001.9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2457306A 公开(公告)日 2021-03-09
申请公布号 CN112457306A 申请公布日 2021-03-09
分类号 C07D403/14(2006.01)I;A61P35/00(2006.01)I;C07D405/14(2006.01)I;A61P35/02(2006.01)I;A61K31/506(2006.01)I;A61K31/496(2006.01)I;A61K45/06(2006.01)I;C07D401/14(2006.01)I;C07D413/14(2006.01)I;C07D403/12(2006.01)I;A61K31/5377(2006.01)I 分类 有机化学〔2〕;
发明人 蔡遂雄;田野;王晓珠 申请(专利权)人 上海瑛派药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韦东
地址 201210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祥科路111号3号楼603室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作为激酶抑制剂的由式I所示的3,5‑二取代吡唑化合物及其应用:其中A0‑A1、R0‑R6、L、Z和Q为本文所定义。式I的化合物是CHK1抑制剂。因此,本发明的化合物可用于治疗CHK1持续性活化或DNA复制期间的高内在DNA损害或损伤的相关的疾病、障碍和病症,如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