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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工商处字〔2017〕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广告管理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二、罚款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1-19
    决定机关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佛山市知心选贸易有限公司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