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临)市监罚处〔2020〕1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129.91kg吐鲁番葡萄干、420.04kg黑加仑以及9个吐鲁番葡萄干纸箱和17个黑加仑纸箱;2.处罚款20000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责令当事人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4-15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汤晨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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