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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绵涪地税十三所 简罚 〔2017〕 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金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2-06
    决定机关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地方税务局第八税务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