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湖浔综执〔2021〕罚决字第01-00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4
    决定机关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